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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RoHS新版标识要求与限量要求标准修改单协同实施的通知

2026-05-26 11:16:22 诺莫检测

2024年1月14日,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发布了关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11364-2024)和《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两项标准协同实施的说明通知。

 

通知的内容如下:

推荐性行业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2024)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并将于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建议企业充分做好准备,最晚于2026年1月1日同步实施上述两项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背景介绍

2024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4】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109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中国RoHS配套的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第1号修改单》正式发布,修改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24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批准了推荐性行业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2024),并将于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标准正式文本尚未印刷发布,根据标准报批稿内容新标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标准名称更新、物质种类增加、有害物质含有信息表更新与优化、标识方式多样化等。

 

修改单主要修改了如下内容:

1、 将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四项邻苯类物质纳入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限用物质的控制;

2、 将测试方法标准由GB/T 26125-2011调整为GB/T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3、 将六价铬的符合性判定规则调整为“六价铬[Cr(VI)]按照GB/T39560.701中规定方法判定结果为“六价铬[Cr(Ⅵ)阴性”

 

GB/T  26572-2011标准与第1号修改单内容对比表:

章节

GB/T 26572-2011标准

第1号修改单

第1章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6125-2011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IEC 62321:2008 IDT)

GB/T39560(所有部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和GB/T39560.70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1部分:六价铬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Ⅵ)]。

5.2

依照GB/T26125--2011中检测方法对各检测单元的限用物质含量进行测定。

产品拆分及拆分出各检测单元中的限用物质的测定按GB/T39560(所有部分)对应方法执行。

表2中脚注a

六价铬按照GB/T 26125-2011附录B中测试方法不得检出。

六价铬[Cr(VI)]按照GB/T39560.701中规定方法判定结果为“六价铬[Cr(VI)]阴性”

第4章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1%(质量分数),镉的含量不应超过0.01%(质量分数)。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Pb)、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的含量不应超过0.1%(质量分数),镉(Cd)的含量不应超过0.01%(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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